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创建于1952年,时名“四川化学工业学院”,由国家整合当时的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华西大学、川南工专等十所高校的化工系科所组建而成,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两所化工高等院校之一,当时的学术带头人是中国化工教育先驱张洪沅先生、张铨先生和徐僖先生等。70余年来,学院秉承“立足基础,面向工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我国化工科技人才培养、化工科技进步和化学工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是国家布局在西部的重要化工高等教育基地和化工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化学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十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平台。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沉淀深厚,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特等奖等重大奖项多项,“化学与绿色化工”入选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学院办学底蕴深厚、办学层次分明、体系健全。现有13个科学学位硕博士授权点: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制药工程、生物化工、化工安全工程与技术、化学冶金和材料技术、燃烧动力学;5个专业学位工程硕博士招生领域: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动力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
2025年化工学院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04名,预计招收直博生30名。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者。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直博生条件
1.考生需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四川大学接收推免条件。
2.申请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型/专业型博士。
3.直接攻博计划的学科专业为国家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点。
4.报考前必须取得报考导师的推荐。导师应在当年具备招生条件(经费等)。
5.每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直博生。
6.外语水平:申请者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性英文学术论文(以DOI号为准)。
三、接收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进qq群及时了解查阅。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即日起至9月24日,申请人须登陆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夏令营/预推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网址如下:https://yz.scu.edu.cn/xly/login/。同时将相关证件、学术成果等扫描件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附件(附件具体要求见3.)。并请及时加入2025川大化工9推交流群,群号码:702746438,进群验证信息为:姓名-预推免报名号。(温馨提示:已在2024川大化工夏令营交流群的同学无需重复加9推群)
2.申请直博请加QQ群“2025川大化工申请直博群”,群号码:993078308,并及时在群里联系张老师。进群验证信息为:姓名-报考导师-直博。
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务必在9月24日前,提交纸质版《四川大学2025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二);两份纸质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三)(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出具);纸质版《博士阶段研究计划》(附件四);和第3点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且全部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同时发送到:344349214@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导师-直博材料。
学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专家进行复试(推免生复试形式包括当面面试、视频对话等多种形式,由学院确定;申请直博者复试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招收博士生规定)。随后学院将依据专家组复试结果,发放是否接收意向。未通过直接攻博复试的同学,若满足本学院硕士推免生招录条件,可作为硕士生推免生接收。
3. 考生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扫描件。
4.待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经学院复试合格者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报名和响应,并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五、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8-85401308,毛老师、张老师
七、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党委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5222;Email:hgxy01@scu.edu.cn
八、其他事项
1.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已经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面试合格且达到相应拟录取条件者,取得保研资格且及时填报我校并响应相关通知的,即可被我校接收。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